2012年全市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程
“两课”评比活动方案
一、参评内容
专业技能课程评比组别分为:(1)农林牧渔类;(2)能源化工类;(3)土木水利类;(4)加工制造(机电)类;(5)加工制造(电工电子)类;(6)纺织服装类;(7)交通运输类;(8)信息技术类; (9)医药卫生类;(10)财经商贸类;(11)旅游服务类;(12)文化艺术类。所有参评课的专业组别划分以2010年教育部印发的《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10年修订)》为参照。
二、参评对象
全市职业学校专业技能课教师。同一年度一名教师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或学科的评比,2011年省级示范课获得者不再参加同一专业或学科的评比,上半年参加过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竞赛的教师,原则上不能参加信息技术类竞赛。每门学科各地各校推荐1-2名教师参加。确定上报的人选要进行公示。
三、比赛程序及时间
1.9月26日,各校报送加盖学校和县(区)教育局公章的《报名汇总表》(见附件1)、《评委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。各校每个专业类别推荐1-2名评委,推荐2名评委的则所教课程应有差别。
2.10月10日,参评教师报送以下材料:①参评申报书(加盖公章);②参评教案。不少于2个参评教案,所用教学时数不低于6课时,每个教案为1个完整的教学内容(一般以教材中的二级目录为单位,如一个话题、一篇课文、一节内容、一个项目等);③《教案信息表》和《教案设计说明》(见附件3、4)。④教学录像光盘(完整的一节课,只允许使用一台摄像机拍摄,不得剪接),一式四张,盘面用记号笔写明学校、组别、姓名,禁止粘贴标签;⑤参评课教材。参评课所用教材须符合省文件规定(是否需要上交教材待定)。(报送材料具体要求以省文件为准)
3.10月12日(暂定)召开评委会。
4.10月13-14日,评审教案、教学录像,确定每组前六名教师参加市级现场上课、说课、答辩比赛。参赛人数不超过三人的不再组织现场比赛。因客观原因不宜组织现场上课的课程,本次不设置示范课奖项。
4.10月20日左右举行现场比赛。现场上课内容为上交录像以外的完整教学内容中的指定课时。现场说课以1个完整的教学内容为单位,内容即为现场上课所属单元。教师须按其提交的参评教案制作说课课件。现场说课时间15分钟,答辩时间10分钟。建议在说课中有能反映先进教学理念、独特教学设计和显著教学效果的现场教学录像片段,但时间总长度不得超过2分钟。
四、评奖办法
市级示范课教师名单以参评教师的教案、教学录像和现场说课、答辩、上课评比的成绩为依据,以各个组别参加市级评比教师总数20%的比例确定;市级研究课教师名单以参评教师的教案、教学录像成绩为依据,以各个组别不超过60%的比例确定。总获奖面不超过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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